根据《关于建立湖南省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实施意见(试行)》(湘职改办〔2020〕13号)以及《关于做好我市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常职改办〔2021〕9号)文件精神,经县人社、教育部门审核,现将我县2021年基层中小学一级教师岗位设置相关情况(见附件)进行公示。详情可咨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(0736-3221604)、县教育局(0736-3221293)。
全县普通中小学、幼儿园在职在岗教师可按规定程序申报。截至2020年12月31日,男不满56周岁,女不满51周岁,且能到设岗学校服务满4年的符合中小学一级教师的各项参评条件的在职在岗教师,可跨校、跨行政区域“对岗申报”,并按照常职改办〔2021〕9号文件(见附件2)要求准备参评材料。
附件:1.澧县2021年基层中小学一级教师岗位设置情况公示表(点击下载)
2.关于做好我市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(点击下载)
3.关于建立湖南省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(点击下载)
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澧县教育局
2021年3月11日
- 上一篇: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统考工作的通知[ 02-26 ]
- 下一篇:没有了!